规划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深化太原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太原市域5G通信基站的建设,编制本专项规划。
2.编制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起步区总体规划》、《清徐县城总体规划》、《古交市城市总体规划》、《娄烦县城总体规划》、《阳曲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法规、规范和上位规划编制。
3.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太原市行*辖区范围,含太原市中心城区和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清徐县4个市县,总面积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年;近期规划期限为~年、远期指导至年。
5.规划原则
(1)通信基站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以科学的规划手段保证移动通信网络布局的合理性,落实总体规划通信设施规划布局,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基站规划中“定点、定量、定类型”提供依据。
(2)实现通信设施建设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把通信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管理。
(3)通信基站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其站址建设应与水、电、气等市*配套设施相关规划相协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竣工验收。
(4)新建基站站点必须满足共建共享的要求,对现有存量基站的站点应进行整合改造,以满足资源共享、环境美观、绿色通信的要求。
6.规划目标
(1)总体规划目标
1)满足城市信息化建设需求,积极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快速合理的建设;以5G网络建设为目标,统一整合现状基站资源和新增基站需求,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统筹布局5G基站建设规划;
2)满足太原市公用移动通信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提高城市通信基础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人民群众通信信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城市景观,促进规划区合理建设发展。
3)推进基站规划纳入到城市规划中统一管理实施。
(2)信号覆盖目标
对于太原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重要乡镇,需要满足深度覆盖要求,在考虑建筑穿透损耗的情况下,98%面积以上室外区域场强达到-90dBm以上;对于市郊、普通乡镇和农村地区,需要满足连续覆盖要求,在不考虑建筑物穿透损耗的情况下,98%面积以上室外区域场强达到-95dBm以上;在山区地区,做好道路覆盖。
(3)容量目标
在重点保证无线网络覆盖的同时,网络容量应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实现太原市各区域实际业务需求和网络能力的平衡。
(4)共享共建目标
1)本次规划按“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运营商新建基站共享共建比例达到%;
2)逐年提高移动基站与城市照明灯杆、交通设施塔杆、天眼塔杆、广电塔杆、电力塔杆等市*设施的公建共享比例。
二.宏基站规划
1.宏基站总体布局规划
(1)基站密度分区规划
根据城镇景观风貌格局、历史文物保护、现状建设情况、人口分布等的要求,规划将太原市域分为6类片区:高密区、密集区、一般区、边缘区、限建区和禁建区。针对各片区特点进行基站布局规划,密集区和一般区以满足容量为主,郊区和农村以满足覆盖为主,限建区内不宜新增室外宏基站,尤其是落地式基站,禁建区内禁止建设基站。
(2)基站站间距规划
宏基站布局对应于传播环境及话务密度分布情况,站址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中各片区的用地性质,不同的用地性质,其话务密度、无线数据业务需求不同,基站覆盖半径也有所差别。规划结合5G网络技术对基站的基本要求,按照移动通信部门关于蜂窝接入容量、覆盖要求和密度分区的技术要求,综合考虑,规划太原市中心城区、四县及外围乡镇基站站距和站址密度按下表设置:
宏基站建设间距规划表2-3
(3)基站数量规划
规划太原市域内宏基站站址数量共计座。其中太原市中心城区及周边整合和保留现状基站数量座,新建基站座;古交市域保留现状基站数量座,新建基站座;阳曲县域保留现状基站数量座,新建基站数量座;清徐县域内保留现状基站数量座,新建基站座;娄烦县域保留现状基站座,新建基站座。
2.宏基站选址规划
基站选址应遵循本专项规划布点数量和位置要求,规划确定的站址为规划的理想点位,具体建设时可结合用地条件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优化调整。
(1)楼面站址选择规划
优先依托原有塔杆、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新建落地塔的,以不影响景观设置为基础;在选址排序上,按照利用原有塔桅、*府机构办公建筑、行*事业单位建筑、市*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宾馆酒店、新建居住建筑、现状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2)落地站站址选择规划
一般顺序为:城市公园广场、沿城市道路的绿化带、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分隔带、其他用地内的开敞空间。
(3)基站选址调整规划
站址的选择应尽量符合网络拓扑结构的规则构建理想的蜂窝网络结构。在实际的网络建设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无法在蜂窝中心建站,需要在理想站点周围寻找另外的次优站址时需符合选址原则。
3.宏基站建设规划
(1)基站塔型规划
1)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新建基站以楼面景观站和落地景观抱杆为主,路灯杆塔适用于城区道路、交通枢纽,公园绿地、广场、景区内建设基站应建设为景观基站,严禁中心城区内建设简易杆、角钢塔等影响城市景观的基站形式。
2)其他区域:乡镇建设用地内基站建设形式为抱杆、钢管塔;其他用地内基站可根据需求确定:落地拉线塔适用于山区及空旷地区、仿生树适用于景区、普通单管塔适用于新建开发区、道路、交通枢纽等。
(2)基站天线规划
根据基站服务区内的覆盖、服务质量要求、话务分布、地形地貌等条件,并综合考虑整网的覆盖、干扰情况来选择天线类型和架设方式;基站天线高度应满足覆盖目标,一般要求天线主瓣方向米范围内无明显阻挡;避免扇区间的过度重叠影响网络容量和质量。
(3)基站高度规划
基站高度必须满足相应密度分区中控制要求,并满足控规中建筑限高要求。在敏感设施周边,必须满足相关单位的限高要求。
(4)基站色彩规划
基站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控制要求,与周边建筑颜色相协调,色彩宜以白、浅蓝、浅灰等中性色为主色调。
4.宏基站整治规划
(1)布局整治规划
规划在满足各运营商网络覆盖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公享原则优化调整站址布局,盘活存量资源,确保现状网络覆盖不受影响。
(2)景观整治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内现状简易杆、拉线塔、支撑杆、增高架等影响景观的楼面地面塔站逐渐改造为抱杆、单管塔等与环境相协调的景观基站。
5.基站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太原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结合太原铁塔公司建设意向,规划太原市近期基站建设座。
三.微基站规划
1.微机站设置场景规划
(1)规划对于5G信号的弱覆盖或者盲区、空洞地区,通过微站来扩展覆盖。
(2)规划对于商业广场、火车站、步行街、地铁轻轨站、高校等一些热点区域,通过建设微站分摊5G宏站网络负担,缓解网络拥塞,分流宏蜂窝的网络流量。
(3)规划在住宅小区、CBD高楼等,楼宇高层易造成频繁切换的区域,采用室外对打等方式建设微站。
2.微机站设置形式规划
(1)城市街道、工业园区、景区等场景利用现有市*公共基础设施为主,利用路灯杆、监控杆、水泥杆、路牌杆等设置塔桅,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覆盖距离一般米以内。
(2)城中村、高层楼宇场景中没有可供利用的灯杆等资源,或场景中情况复杂,不便于放置灯杆等设施,可采用微站挂墙方式。
(3)规划太原市进行基于灯杆智慧微站建设,集成环境监测、交通监测、智能充电、智能照明、便民服务等多种物联网的应用,规划新建道路路灯杆时充分考虑运营商网络部署需求,促进“多杆合一”,共建共享。
3.微基站选址规划
规划5G微基站部署不牺牲宏站的覆盖功能,同时应避免调整宏基站的方位角,天线下倾角或者发射功率,合理控制微站功率,避免与宏基站的干扰,站址的位置设置在宏基站辐射范围内的中远点或者宏基站的覆盖的边缘或者盲区。
微基站的建设尽量避免信号外泄对住宅小区以外的区域形成干扰;应充分利用路灯杆、围墙、广告牌等载体建站,但不能妨碍小区的景观、公共安全;用于解决住宅小区的室内弱覆盖时,建议天线选用美化天线(如射灯天线),覆盖方式以从上往下覆盖为主;特定的裙楼区域也可以选择从下往上补充覆盖。
四.环保与安全规划
1.环境防护距离
独立通信基站与居住建筑的距离应大于40米,选址建设应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88)的要求;附属通信基站应避开幼儿园、医院;信设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措施降低运行噪声,设备运行时的室内外噪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的规定。
2.安全管理
(1)通信机房配置的蓄电池应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电池,正常工作时不产生环境污染。
(2)加强维护,防止电池因过载起火等原因造成的意外污染。
(3)对于报废的蓄电池,应由专业厂家进行回收处理,严禁自行抛弃或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