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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涛)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时享受相关待遇,9月7日,省医保局公布全省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名单,其中,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家,门诊特殊药品定点药店余家。
符合门诊特药适应症的参保患者,可通过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用药资格认定。审核备案后,患者可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相应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具体报销*策、办理流程、药品供应信息等,可向所在地医保中心、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咨询。
其中,在我市的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有22家,分别是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有限公司、医院、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太钢总院、医院、医院、医院、古交医院。
据悉,全省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名单将根据各地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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