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人补发受益年1月日执行
本报讯为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提高年城乡低保标准。5月28日上午,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年我市开展低保工作以来,这已是我市第23次对城乡低保标准调标准。
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按照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法进行测算的。按照人均消费支出普遍测算原则,低保标准一般介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30~4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全市人均消费支出的40%进行测算,制定了太原市年城乡低保标准。
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为:年,六城区、阳曲县和娄烦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45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六城区、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元。年,六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5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提高60元。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六城区每人每月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元。
此次提标具体执行时间及步骤为:自年1月1日执行。具体分两步走:一是信息中心将在网上自动计算生成年1~6月份的低保提标补发数据,对全市低保户近7万人进行补发,补发资金约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低保保障资金余万元。(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