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年我市中考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今年体育考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在太原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全市“三严”(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六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流程统一、考试器材统一)的要求,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参与考试的对象为参加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考生。考试项目共三项,由两项必考项目米跑(男)米跑(女)、立定跳远),及一项选考项目(从“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具体分值为米跑(男)或米跑(女)项目为20分,立定跳远项目15分,选考项目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总成绩。
成绩评定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修订)》,结合我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考试成绩评定统一执行《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现场考试各项目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三项考试成绩相加,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原则处理,作为考生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考试时间安排
(一)正考
(二)缓考
4月30日上午:尖草坪区、清徐县、阳曲县。
5月5日上午:迎泽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
5月6日上午:小店区、杏花岭区、娄烦县。
(三)其他
所有考点要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安排学生有序前往考点考试。如因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考试,经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向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备同意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可以安排调整考试时间,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免考与缓考的具体规定
(一)免考
1.对全部丧失运动能力的肢体残疾考生,由监护人带领考生持《残疾证》原件和《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于4月6日至4月8日期间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免考,经当地教育局、残联和专业医务人员现场面检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
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该类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
2.对因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术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于4月6日前将《考生因病免试申请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就诊单据等材料报送所就读学校,由学校初审同意后,派专人于4月6日至4月8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报名当日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日考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码、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安全截图等纸质资料直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
相关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
3.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将上述免考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统一填入《考生免试汇总表》,于4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公示期间,驻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免考考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免考考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报考务监督组,经公示核查无异议后,对符合本款第1条的残疾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总分;对符合本款第2条的伤病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总分。
如发现上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考生,将取消其参加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资格。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2.申请缓考的医院证明及《考生缓考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审核通过后指定工作人员在考试前凭《考生缓考申请表》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缓考。
3.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突发伤病需终止考试的,必须当场(不得刷卡离场)向考务人员提出申请,由考点考务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缓考进行确认。
如考生确认不继续参加考试,则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刷卡离场,其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
如考生提出缓考申请,须由所在县(市、区)考务办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缓考,则该考生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考生IC卡由考务办收回),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以实际考试成绩计算。一旦考生刷卡离场,不得再提出缓考申请。
4.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5.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复检审核同意后(审批手续同前),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总分。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体育考试将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进行,考试成绩直接记录在“太原市学生体育考试智能卡(IC卡)”中,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个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时间(半天)内连续完成。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等需在独立单元时间内完成考试。
每组考生必须在检录时佩戴号码布,由专人带队引导参加各项目考试。考试顺序为:选考项目→立定跳远→男生米跑或女生米跑。
为提高考试透明度,各县(市、区)考点必须按照规定在考场外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将《体育考试规则》《体育考试操作流程》《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考生成绩单》和举报电话张贴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考试前丢失智能卡(IC卡)的考生,必须持就读学校证明,在本校带队教师的带领下,于考试前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并及时提出补办申请和缴费。
考试项目全部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申请参加缓考。
如考生对自己的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在考试成绩单签字确认前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经仲裁组复核后(只限对原始成绩进行复核),当场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如发现确有问题,需要更正考试成绩,则必须出具《仲裁意见表》,且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将所有证明材料(包括录像资料)统一装档封存,以备核查。
参加体育考试在太原市以外的考生需在本人考试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