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太原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
TUhjnbcbe - 2020/11/13 23:42:00
百姓放心的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778506.html

●缴存基数调整为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

6月29日,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将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

缴存基数确定后,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奖励性津贴等。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一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元;清徐县元;阳曲县元;娄烦县元。二是不得超过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3倍为元。单位不进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需提交书面说明审查核实。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有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将单位和个人比例提高至12%。同一开户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本年度内不得变更。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规定执行。

来源:太原日报

关于我们

住在龙城:太原最专业的房产网站,客观楼盘点评,楼盘优劣对比,区域前景预测,买房咨询推荐,太原大事小事,在太原买房就上住在龙城

买房咨询Q群:

网站:

1
查看完整版本: 太原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