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对象和条件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高校毕业生范围从《关于印发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号)中明确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青年”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青年”。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2月14日-12月31日报名地点:古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4号窗口(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人:王雅宁联系-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所有证件均为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太原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2)身份证(3)毕业证(4)就业创业证(人社局四楼办理)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古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申请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五、见习时间及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元,见习单位统一为就业见习青年购买一年保额不低于30万的人身意外险。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出具《见习证明》。见习人员被见习单位聘(录)用,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六、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见习人员只限申报一个见习岗位,具体单位及岗位信息见附件1。2.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见习;3.报名就业见习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就业见习资格。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