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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17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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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刚刚办理完某饭店开办手续的古交市民祁先生对“套餐式”服务赞不绝口。

为民办实事,我们永远在路上。古交法院镇城底法庭不断将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走心。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近日,我院镇城底法庭庭长张玉亮一行四人带上国徽,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古交市镇城底镇独兰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把审判法庭搬到村委会,搬到村民的家门口。为了保证开庭的公平公正,特邀了古交市人大代表、古交市镇城底镇*府的包村干部参加旁听。本案中,原告是独兰村村民周某,被告是独兰村村委会,原告周某于年在镇城底镇独兰村给镇城底矿开山炸石头,当时雇佣四名本村村民从事开山工作,年5月3日10时左右,原告在工作时,石头塌方,导致原告周某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周某与独兰村大队多次协商无结果,起诉至古交市人民法院,古交市人民法院(84)古镇法判字第(2)号判决书判决为:从年5月起,大队每年负责给周某生活补助费8元(直至死亡),判决生效后,大队按期履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告周某认为原判决被告支付生活补助费远远不能维持原告的日常生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周某常年上访,无数次找相关部门咨询帮助,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先行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考虑到原告年纪大,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且独兰村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难以到庭应诉,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村民的家门口。原设立临时审判庭的村委会会议室,由于早早地就挤满了旁听群众,为了便于群众旁听和接受群众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张玉亮庭长决定将庭审现场改到了独兰村村委的大院里,经过简单布置,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到场的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讨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调解,因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随后,张玉亮法官针对类此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村民们进行了普法宣讲,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近年来,古交市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通过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通过现场观审,感受到严肃、公正、公开的庭审过程,还将审理置于社会和当地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彰显了司法温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赞扬。人大代表、镇城底镇*府包村干部高兴地说:“巡回法庭的设立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还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不仅促进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而且对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显著。有了你们,我肩上的担子也就轻松了不少,我要为古交法院的这个做法点赞。”来源:古交市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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