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
吃完荔枝、龙眼、蛋黄派等食物,
开车的话会被误查为酒驾。
于是就有人动起了“歪心思”,
酒驾后谎称自己吃了大蒜。
8月28日,
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
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8月21日上午7时,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九大队民警在山阴北收费站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期间,查获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驾驶人为逃避处罚竟编出一个很奇葩的理由。
当时,大队民警准备对一辆鲁V05***号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酒驾含量检测时,只见驾驶员姜某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吃剩的半根黄瓜,民警提示开车吃东西不安全后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了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姜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姜某称自己只是吃了点大蒜,告知民警上次在太原古交市被查也是吃了大蒜,当民警再次对姜某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时,姜某略显紧张,不配合吹气,经过民警多次纠正,确定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吃大蒜被古交市交警大队查出酒驾?”听说过吃蛋黄派喝藿香正气水被测出含有酒精的,这吃大蒜被查出酒驾的,连交警也是头一次听说。民警通过公安网详细核查,姜某在年9月确实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古交市交警大队处罚过,为确保本次违法证据确凿,大队民警及时带姜某进行抽血鉴定,原来两次都不是吃大蒜被测出有酒精,最终事实确定姜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事实,姜某告知民警自己当天准备回山东,所以前一天晚上在山阴县和朋友聚餐喝了些白酒、啤酒,早上刚驶入高速看见民警查酒驾,所以有点慌赶紧拿根黄瓜吃,想压压酒味,结果还是没逃过民警的严查,情急下谎称自己吃大蒜带酒味。随后,民警对姜某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拘留10日的行*处罚。
高速交警介绍,
其实司机有没有“被酒驾”,
民警自有办法判断,
大家切莫心存侥幸。
交警部门提示,经过官方调查数据可知,真空包装的鸡蛋肉松面包、提拉米苏蛋糕、Q蒂、巧克力派、咸味香肠、葡萄干、榴莲、红牛、MONSTER运动饮料、格瓦斯等食品,是存在“酒驾”风险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药品如藿香正气、止咳糖浆,生活用品如漱口水、口气清新剂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开车前半小时就尽量不要碰这类“有嫌疑”的东西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交警部门表示,交警对酒后开车绝对零容忍,同时也请大家在开车上路前,减少上述食品的摄入。如食用后在口腔中的残留被检测出酒精,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心,血液检测结果才是最终判定是否酒驾的标准。大家只要及时漱口或过几分钟再次进行检测,就不会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