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太原市*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太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这是该市自年以来的第23次提标。
据太原市民*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按照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法进行测算的。按照人均消费支出普遍测算原则,低保标准一般介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全市人均消费支出的40%进行测算的。
年城六区、阳曲县和娄烦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45元。提标后:城六区、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元。年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40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提高5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提高60元。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六区每人每月元。古交市和清徐县每人每月元,阳曲县和娄烦县每人每月元。
提标后,据静态数字比较比较,目前,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稳居全省第一位,与中部六个省会城市的平均标准相比,城市低保标准暂居第三位,农村低保标准暂居第一位。
此次低保提标工作自年1月1日执行,具体分两步走:
一是信息中心将在网上自动计算生成年1-6月份的低保提标补发数据,对全市低保户近7万人进行补发,补发资金约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
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低保保障资金余万元。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