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省道(太原至古交段)实行载货机动车限行管制的通告》,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改善省道通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太原市公安局决定对省道(太原至古交段)实行载货机动车限行管制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省道太原至古交段(西铭路口滨河南路三岔口段)全天禁止中重型及轻微型自卸载货机动车通行;
二、需进入限行范围运送生活生产物资必须品的上述车辆,且符合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三、对未办理车辆通行证在限行区域行驶,或未按照车辆通行证指定时间和线路通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的交通管理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黄琳)